深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申请条件
2023-10-12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和申请条件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面向人才群体的2015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
1、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深圳公租房买卖政策的1、2款所列年龄条件,以2015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深圳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资格审核、配租和管理等工作。
第一条:为完善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262号)及国家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准入、退出、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筹集,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四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筹集标准、统一对象、统一合同范本、统一价格标准、统一时间安排和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发改、公安、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建设、规划、人口计生、统计、地税、工商(物价)、建筑工务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职责。
猜你喜欢
老年人身上为什么会有一股老人味 老人味该怎么去除
1390
收获日3配置要求怎样,最低配置要求是什么
1695
皮革是由什么鞣制(日常见到的皮革是怎么生产的?)
1468
皮料工艺盒表面打印设(为以假乱真竟搞起了“自主研发”LV品牌方:正品没有此项技术)
1406
毛巾用久了变得又黄又硬 巧用妙招来恢复
1414
盐城学习数控铣床(盐城技师学院磨砺匠心育匠才)
1389
日常照明省电窍门分享 这些省电小妙招你应该知道
1543
《城市:天际线2》优化居民年龄 不会出现死亡潮
1644
小小爽身粉的6个妙用
1457
消毒酒精买不到怎么办 教你配制75%浓度的酒精
1407 